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玉汝于成 第三部(日记连载十二)

时间:2023-01-30 | 栏目:慈善动态 | 点击:

2015年7月20日 晴
  组建玉汝于成助学社常任理事会,是玉汝于成慈善发展史上的里程碑式的大事,通过二个来月的努力,我觉得条件成熟,需召开助学社理事会讨论和确定。
  昨天下午,在玉汝于成慈善总部召开了助学社第一届理事会第二次扩大会议,我拟了个初稿印发出来供大家逐条讨论,大家觉得这样做好。关键是这些办公费的开支渠道,我把想了多遍的助学社财务管理制度也印出来给大家讨论。其中一条我作了解释,玉汝于成助学社是松散型的民间组织,应该是有温度的组织,对一直结对助学的爱心人士或长期参加志愿活动的志愿者,如果患病住院治疗,都应去看望和慰问。因为助学社经费偏少,一般以每人次300元,表表心意而已。
  参会人员都进行了热烈讨论,普遍赞同。轮到风发言时,风提出了看法:拿钱看望患病群友觉得不妥,一是助学社的经费都是捐款,怎么可以去做人情?二是这是拿善款做人情,假如你生病了,群友们都要来看望你,而你收的那么多钱都入了自己腰包。我们教育局纪检工作中发现,好多校长拿学校的钱去看望教师,但最后还是落入校长的口袋!
  风的发言使会场雅雀无声,风离开助学社的三个月,我一直盼望着他回来,没有对外公布过他离开的消息,大部分人都认为风是我的左右手。面对这种意见,我也是第一次听到,觉得风把问题想偏了。怎么办呢?看望慰问患病住院的群友要不要坚持呢?
  我待大家轮流发言后,针对风的意见,提了三点看法,一是看望慰问是玉汝于成助学社的组织行为,由办公室负责经办。二是若我也要去看望慰问,应该出我自已的一份,而我若患病了,不一定在丹阳了,人家也不一定找到我。三是凡人到患病住院时都想着亲人的到来,这是让人感觉玉汝于成助学社是有温暖情感的组织,应该坚持这一条。
  会议对《公告》《财务制度》进行了表决,一致同意通过。
  今天我在QQ群空间进行了发布。
  丹阳市玉汝于成助学社关于组建助学社常任理事会公告
尊敬的社会各界爱心人士、爱心企事业负责人:
  一年来,在大家的关注和支持下,助学社发展迅速,现已结对资助了107位贫困学子。助学规模越来越大,社会效益越来越显著。展望未来任重而道远,助学社的事务越来越多,现已有了办公活动场所和爱心书社,而办公活动经费严重缺乏。助学社是丹阳市首家民间助学慈善组织,经过教育局批准、民政局审核注册,但没有一点政府拨款。为保障助学社正常运行健康发展,特组建助学社常任理事会,邀请社会有识且成功人士参加。
一、常任理事会成员条件:
  1、能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,有良好社会信誉,有大爱之心,热心于慈善助学公益事业。
  2、能向助学社捐赠办公活动备用等经费。爱心人士每年一千至三千,爱心企事业每年三千至五千;或者爱心人士一次性一万至三万,爱心企业三万至五万。(结对资助款不计在内)
  滿足以上两条的爱心人士、爱心企事业负责人自愿,并履行手续就可以成为常任理事。
二、常任理事会成员的义务和权利
  1、讨论和决定助学社的重大活动与人事安排。
  2、讨论和决定助学社的财务开支项目和数额。
  3、审核与检查助学社的财务收支帐目和各项活动情况。
  4、定期召开常任理事会。重大事项在经过充分酝酿的基础上仍有分岐时,实行表决制,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。
三、常任理事会组成人员
  1、助学社法人代表兼任理事长
  2、助学社理事会副理事长若干名
  3、常任理事若干名
常任理事会成员数应为单数,第一届不超过19人为宜。额滿为止。
四、常任理事会成员任期
  1、一届三年,可以连届连任。
  2、长期担任。
  3、随时可退出,不承担任何责任。若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严重影响助学社声誉的,可劝其退出。退出或劝退出时,已捐资金不退。
  4、若遇特殊情况,一届常任理事提出申请可以不捐经费一年,仍担任常任理事。
  5、常任理事成员届内缺额时,可以增补。
五、名誉理事长、名誉常任理事
  对助学社的巩固发展有重大贡献的爱心人士可授予名誉理事长,名誉常任理事称号。
六、助学社颁发常任理事长、常任理事和名誉常任理事长、名誉常任理事证书。
  本公告于2015年7月19日经助学社第一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讨论通过。以上事项或规定实施一年后,可根据实际运行作出修改。建议写进助学社章程。
  请愿意为助学社的稳定发展而慷慨解囊献计决策的各界爱心人士、爱心企事业负责人与恽老师联系。电话13615283298
      2015年7月20日
欲知事情如何发展,请看下篇日记连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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